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泸江府办函[2012]4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景区)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了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卢天润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雷  雨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剑  区科技局局长

  韦汉朝  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  胡  勇  区法院副院长

  彭晓军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  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汤永龙  区财政局副局长

  何远珑  区发改局副局长

  何宏图  区经信局副局长

  文  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任  重  区监察局副局长

  张东威  区司法局副局长

  肖要武  江阳质监局副局长

  赖帮国  区农林局纪检组长

  张安柱  区商务局副局长

  刘  频  区文体局副局长

  胡明伟  区卫生局副局长

  邬  江  区国税局副局长

  徐文惠  区地税局副局长

  陈  言  区工商局副局长

  周  华  区广电分局副局长

  何玉兰  区法制办主任

  刘  莉  区食药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副局长张安柱兼任。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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