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公文种类: 决定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7
文号: 有效性: 无效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冯洁等6名“见义勇为公民”的决定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7 【字体:

泸江府发〔2023〕6号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

2022年,在全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平安江阳建设过程中,涌现出冯洁等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公民。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救危难人员,谱写了一曲曲新时代赞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依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泸州市江阳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经区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议,区政府决定授予:冯洁、张威、吴帮桂、龙翔、唐德才、胡钰缘6名同志“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希望受表扬的见义勇为公民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国百强、幸福江阳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附件:江阳区见义勇为公民名单及奖励金额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江阳区见义勇为公民名单及奖励金额

1.冯 洁,男,汉族,2004年9月生,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福利村8组村民。在沱江里勇救一名溺水人员,奖励8000元。

2.张 威,男,汉族,1996年10月生,中共党员,泸州市江阳区北城街道东门口社区网格员。在长江里勇救一名溺水人员,奖励6000元。

3.吴帮桂,男,汉族,1998年8月生,中共党员,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三道桥社区干部。在长江里勇救一名溺水人员,奖励6000元。

4.龙 翔,男,汉族,1989年3月生,中共党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生。在长江里勇救一名溺水人员,奖励6000元。

5.唐德才,男,汉族,1972年1月生,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弥陀社区保洁员。与胡钰缘合力在长江里勇救一名溺水人员,奖励6000元。

6.胡钰缘,男,汉族,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与唐德才合力在长江里勇救一名溺水人员,奖励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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