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3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相继印发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气改电”。2024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启动全市“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经统计,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点多量大面广,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极易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当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实施“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迫在眉睫。
二、总体要求
按照“区城镇燃气工作专班统筹、属地街镇具体负责、部门共同协作推进、应改尽改”的工作原则,有序推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瓶改电”,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三、适用范围
在全区城镇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户内管道燃气建设改造规范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管”,满足电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电”。按照风险隐患等级,分三类进行改造(即:重点改造类、有序改造类、其他改造类),其中,将风险隐患较高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列为重点改造类,明确要尽快完成改造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按时分类推进。即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街镇统筹,社区、燃气企业、供电企业积极参与,在前期统计符合改造条件的“三类场所”基础上,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改造用户清单及新增用气、用电需求量;4月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改造类场所改造;6月底前,基本完成有序改造类和其他改造类的“瓶改管”“瓶改电”工作。
(二)改造过程监管。按对改造工作涉及的要素保障、安全质量监管、改造费用收取进行了明确。
(三)落实优化政策。按照“政府奖补一点、鼓励企业承担一点、用户出资一点”的方式筹措改造资金。对《方案》印发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瓶改管”“瓶改电”并经验收合格的用户,政府按规定程序进行奖补。
(四)加强工作保障。对改造工作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监督执法、宣传引导 4个方面进行明确。
(五)明确职责分工。附件5 明确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班各成员单位及属地街镇职责分工,形成合力,推动各行业符合改造条件的用户应改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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