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阳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
江阳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于2016年制定,2018年后未再作调整。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第十九条“政府建立征地拆迁安置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调整机制。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区域房价平均水平等因素,制定各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标准及货币还房安置的具体细则,报市政府备案”之规定和区政府工作安排,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结合我区商品房价格的实际情况,拟定江阳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修订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泸市府规〔2022〕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4〕18号)。
三、标准形成过程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邀标比选确定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单位对江阳区片区还房综合指导价进行修订。作业单位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2023年一手楼盘销售备案价格,并结合自身实地现场调查的二手楼盘及乡镇楼盘销售价格,通过计算分析,形成了还房价格标准初步成果。数据修订初步成果形成后,区政府召集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和各涉农街镇进行会商研究,并征求涉农街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形成的结果,并经江阳区人民政府十届第5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四、涉及范围
除大山坪街道、南城街道和北城街道外的其他镇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