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18 00:00:00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yang.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江阳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邮编:646000;联系电话:0830—3123836)。

  一、概述

  2012年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为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认真落实“区委、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就贯彻实施《条例》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各乡镇街、各部门也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同志,切实保障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铺开。

  (二)健全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检查信息的更新情况。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制定政府公开信息送交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地送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制定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

  (三)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充实、完善、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制定并下发了《江阳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泸江府函〔2012〕110号),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财政、民生、招投标、价格和收费、工程建设、环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大事实事的办理和落实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网上公开,推进政府决策及时公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核定、清理和及时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准确性、实效性,真正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力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56条。其中,概况类39条,占1%;计划总结类38条,占1%;法规公文类909条,占23.6%;工作动态类2792条,占72.4%;人事类19条,占0.5%;财政类8条,占0.2%,其他类ⅹ条,占1.3%。

  (一)内容全面,务求实效

  各部门及时公开反映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动态信息,将部门工作亮点宣传出来,使公众了解部门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工作进度,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拉近了公众和政府的距离。同时,及时、准确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在民生领域公开信息380余条,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公开了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三是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方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四是在征地拆迁方面,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和监测信息公开。在招投标领域加强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公开力度。对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报建(备案)信息、招标登记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及时制订、发布了行业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83个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和78条审批项目信息。

  (二)形式多样,力求便民

  根据信息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所需政务信息。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区档案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阳光政务热线、江阳通讯、手机报等形式公开信息;四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信息公告栏、LED电子显示屏、江阳电视台、乡村广播等媒介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各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报区信息公开办备案,处理过程随时沟通。建立了疑难敏感问题协调会机制。同时,及时与法院、法制办沟通协调,避免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1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共办理答复1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2013年我区将从五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信息公开的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以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狠抓信息公开建设。二是在信息公开的范围上,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按照《条例》的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在公开的程序上,做到规范合法。建立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四是在公开保障上,做到督查奖惩到位。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组织领导不力、内容避重就轻、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按照对信息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受理、调查、查处,确保信息公开健康运行。五是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政府信息渠道。积极强化政府网站互动栏目建设,设置网上信访、单位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内容,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信息公开,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拓宽互动渠道,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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