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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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区政府、各街镇及区政府各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yang.gov.cn)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区政府、各街镇和区政府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区政府、各街镇和区政府各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确定被申请机关。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申请人可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点击机构职能查询了解区级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根据所需政府信息类型,向相应行政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信息、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棚户区改造等信息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方式。

全区各行政机关可受理申请人当面提交、信函提交和在线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1.当面提交。申请人到各行政机关现场获取《泸州市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并当面提交申请;

2.信函提交。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申请表》,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采用信函提交方式的,应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在线提交。申请人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在线申请。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及时获取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人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可先通过前述公开渠道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询不到所需信息再提交申请。涉及信访、投诉、举报、咨询、建议等事项的,可通过领导信箱、12345热线以及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提交相关事项或反映情况。

2.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申请表》。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线申请的,需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照片。

3.申请人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4.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办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符合申请要求的,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所申请公开信息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能够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需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除《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根据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不承担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义务。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将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五)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名称

受理点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区号:0830

邮编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715

09:00-12:00

14:30-18:30

3608102

646000

区发展改革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433

09:00-12:00

14:30-18:30

3123597

646000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423

09:00-12:00

14:30-18:30

3123600

646000

区教育体育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301

09:00-12:00

14:30-18:30

3123589

646000

区科技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1218

09:00-12:00

14:30-18:30

3123762

646000

区民政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113

09:00-12:00

14:30-18:30

6333520

646000

区司法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1201

09:00-12:00

14:30-18:30

3123756

646000

区财政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607

09:00-12:00

14:30-18:30

3123680

646000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

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10

09:00-12:00

14:30-18:30

3105573

646000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210

09:00-12:00

14:30-18:30

3123550

646000

区交通运输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233

09:00-12:00

14:30-18:30

3123532

646000

区水务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507

09:00-12:00

14:30-18:30

3123655

646000

区农业农村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536

09:00-12:00

14:30-18:30

3123627

646000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415

09:00-12:00

14:30-18:30

3114675

646000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320

09:00-12:00

14:30-18:30

3123581

646000

区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342

09:00-12:00

14:30-18:30

3123567

646000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4201

09:00-12:00

14:30-18:30

2631897

646000

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

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817

09:00-12:00

14:30-18:30

8905681

646000

区审计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633

09:00-12:00

14:30-18:30

3123665

646000

区国资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638

09:00-12:00

14:30-18:30

3123675

646000

区市场监管局

办公室

江阳区江阳南路6号楼405

08:30-12:00

15:00-18:30

3190055

646000

区统计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1336

09:00-12:00

14:30-18:30

3123786

646000

区信访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一楼

09:00-12:00

14:30-18:30

3123531

646000

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室

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4408

09:00-12:00

13:30-17:00

3123805

646000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4403

09:00-12:00

14:30-18:30

6608123

646000

区医保局

办公室

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2

09:00-12:00

14:30-18:30

2364710

646000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室

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3321

09:00-12:00

13:30-17:00

3115993

646000

江阳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

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8810

09:00-12:00

14:30-18:00

3123612

646000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办公室

江阳区康平路13

09:00-12:00

14:30-18:30

2392288

646000

区税务局

办公室

江阳区刺园路三段103

09:00-12:00

14:30-18:30

3191399

646000

区公安分局

办公室

江阳区星光路7号大楼523

08:30-12:00

15:00-18:30

3199821

646000

南城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市府路13211

09:00-12:00

14:30-18:30

6566015

646000

北城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北城街道珠子街435

09:00-12:00

14:30-18:30

2297570

646000

大山坪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滨江路五段600204

09:00-12:00

14:30-18:30

3121908

646000

华阳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华阳街道渡溪路268

09:00-12:00

14:30-18:30

3700069

646000

况场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况场街道圣水街52

09:00-12:00

14:30-18:30

3720066

646008

邻玉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邻玉街道石油路2471

09:00-12:00

14:30-18:30

3894348

646002

蓝田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星安路36号办事处办公楼608

09:00-12:00

14:30-18:30

8589919

646001

茜草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珠兰路46号

09:00-12:00

14:30-18:30

3582679

646005

泰安街道

党建办

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17

09:00-12:00

14:30-18:30

3590162

646003

方山镇

党建办

江阳区方山镇方山社区政府街1号三楼

09:00-12:00

14:30-18:30

3710129

646011

丹林镇

党建办

江阳区丹林镇丹康路13

09:00-12:00

14:30-18:30

6568272

646012

江北镇

党建办

江阳区江北镇江北社区政兴路7号三楼

09:00-12:00

14:30-18:30

3760198

646007

通滩镇

党建办

江阳区通滩镇向阳路中段82

09:00-12:00

14:30-18:30

3740001

646008

黄舣镇

党建办

江阳区金酒路69302

09:00-12:00

14:30-18:30

3650776

646015

分水岭镇

党建办

江阳区分水岭镇振兴路203209

09:00-12:00

14:30-18:30

3620929

646100

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

江阳区分水岭镇董允坝村十一社

09:00-12:00

13:30-17:00

3620525

646000


(六)收费。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投诉举报

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投诉举报。

区政府办公室,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联系电话:0830-3608102

(二)行政复议。

区司法局,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党政大楼,联系电话:0830-3123756

(三)行政诉讼。

区法院,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中路6号,联系电话:0830-3105661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表编号:          

 
   

   

   

   

公民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法人、其他组织

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提出申请的方式

当面        邮寄      其他

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电子邮件  自行领取  当场阅读、抄录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经办人


受理时间

                   

使用指南:

本表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四十五条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申请表编号、经办人、受理时间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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